个人申请

 连云港市营养学会会员条例

 

根据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》和《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》文件精神,以及《连云港市营养学会》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营养学会(以下简称LNS)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条例。 

第一章  会员类别

第一条  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,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、学生会员、高级会员、会士、外籍会员共5类。单位会员包括从事营养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。

第二章  会员条件

第二条  普通会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
(一)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、从事营养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;

(二)中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,从事营养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;

(三)积极支持营养相关工作,从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。

第三条  学生会员

营养及相关专业在读学生(包括专科生、本科生和研究生等)。

第四条  高级会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
(一)取得或受聘为营养及营养相关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,即为注册营养专家;

(二)在营养或相关领域从业10年以上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学者;

(三)取得营养师证书,并在LNS注册备案的营养师,本人申请并通过批准。

第五条  会士

会士是本学科的最高学术荣誉称号,为在营养和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者。

第六条  外籍会员

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,对我国友好,并愿意与LNS进行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、学者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。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LNS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,可应邀参加LNS在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。外籍会员入会程序是:由相关专业委员会或两名以上会员介绍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、按有关规定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。本条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。

第七条  单位会员

(一)从事营养科技相关的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;

(二)从事营养相关工作、支持LNS工作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团体。

第八条  申请加入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(学生会员只需具备前两个条件):

(一)遵守LNS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LNS的意愿;

(三)在LNS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
第三章  会员之家

第九条  连云港市营养学会设立连云港市营养学会会员之家,由当地学会理事长担任负责人。

第十条  连云港市营养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会员之家的工作,秘书处协助组织工作委员会进行会员之家日常活动的联络和指导。

第十一条  会员之家与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的营养学会形成密切合作的关系。

第十二条  会员之家的主要任务有:

(一)本地会员的发展、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;

(二)收集会员对LNS的意见和建议,汇总后向秘书处反映;

(三)组织会员参加LNS举办的学术会议、全民营养周等科普宣传、技术服务等工作;

(四)落实会员服务的各项措施;

(五)及时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;

(六)加强与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营养学会的联系,推动双方合作。

第四章  入会流程

第十三条 个人会员入会流程:

(一)普通会员、学生会员

符合相应会员条件的申请人,经两名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、会员之家推荐,在线提交入会申请(通过学会官网完整填写各项内容,上传个人学历和工作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),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,成为普通会员或学生会员。

(二)高级会员

符合高级会员条件的会员可在线提交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,经审核批准后,成为高级会员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曾任理事者,不需提供资料默认为高级会员。

(三)会士

会士遴选采取提名制,原则上不接受本人申请。被提名人在被提名时应为高级会员,按照《连云港市营养学会会士工作条例》进行管理。

(四)外籍会员

外籍会员由两名以上会员介绍,按相关规定审议后,经中国科协核准后予以备案。

第十四条  单位会员入会流程:

(一)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可直接或经推荐提出申请。

(二)申请者须填写“连云港市营养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”,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。

(三)经批准后,办理有关手续,发放单位会员证书。

第五章  会员基本权利及义务

第十五条 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除学生会员、外籍会员外,会员享有LNS及分支机构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(二)参加LNS工作的优先权及入选专家库、各类评审委员会的优先权。

(三)获得LNS服务的优先权,包括获得专业信息、优惠参加LNS及分支机构组织的国内、国际有关学术活动及专业培训等。

(四)免费获得电子版《会员通讯》、《营养导航》及有关学术资料;优先在学术会议和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。

(五)获得LNS及分支机构设立的奖励和基金资助的申请权利,在同等学术水平的条件下优先获得设立的科研及科普基金、科学技术奖或其他奖项。

(六)对LNS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
(七)单位会员可优先获得LNS的技术咨询、科研成果转让、协助举办培训班及组织相关学术会议等服务,免费获得《会员通讯》、《营养导航》等学会其他有关资料;

(八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第十六条  会员应有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《连云港市营养学会》,单位会员需遵守《连云港市营养学会单位会员管理条例》;

(二)维护LNS的合法权益;

(五)按规定缴纳会费;

(三)执行LNS的决议、决定,完成其委托的工作;

(四)积极参加LNS组织的学术交流、营养科普、专业培训、技术服务等活动;

(六)为发展LNS事业自愿捐赠,积极参加公益志愿者服务活动;

(七)会士要积极参与LNS的决策和重大发展等论证和咨询活动,高级会员积极参与政策、学术咨询社会科学普及、等活动;

(八)遵循《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》,坚持科学真理、尊重科学规律、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,勇于探索创新,恪守职业道德,维护科学诚信,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;

(九)通过信件、网络、会议等渠道反映情况,交流信息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六章  会员管理

第十七条  组织管理:

(一)连云港市营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会员的管理工作,秘书处协助并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;

(二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“连云港市营养学会会员之家”,负责本地会员管理工作;

(三)遵循中国科协制定的统一编码规则,对个人会员进行全国统一编码;

(四)向会员发放统一制作的会员证书。会员证书只作为会员身份证明,不得挪作他用。

第十八条  退会管理:

(一)会员1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LNS活动的,经提示或告知仍不改正者,视为自动退会;再次申请入会需按照本条例第四章重新办理入会手续,重新审批,重新开始计算会龄。会员的连续会龄以连续缴纳会费的年限计算。学会理事候选人应为处于会费缴纳正常状态下的会员。主动要求退会者,已缴纳会费不予退还。

(二)会员如有严重违反LNS章程的行为或给LNS名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,或有学术不端,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者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,予以除名,并取消会员资格及相关荣誉称号等。

第七章  会费的收缴和使用

第十九条  会费按年度收缴。不同会员的会费标准为:

(一)学生会员每年5元;

(二)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每年50元;

(三)单位会员每年xxxx元,理事单位每年xxxx元。

第二十条  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支出:

(一)开展全国性或地区性学术会议和活动;

(二)营养教育和科普宣传;

(三)有学术成就的会员、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以及科研学术支持;

(四)印刷学术以及科普相关的印刷和传播;

(五)其他有关会员活动的开支。

第八章  附则

第二十一条  本条例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。

第二十二条  本条例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三条  单位会员的发展和管理按照《连云港市营养学会单位会员管理条例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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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概况

连云港市营养学会(Lianyungang Nutrition Society)是连云港市营养科技工作者和从事营养研究的科技、教学及设有营养研究机构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,并依法登记的连云港市性、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,是党和国家联系我市营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,是发展连云港市营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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